根据《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公告》有关规定,即日起对体检、考察合格的1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,公示自2023年12月27日起至2024年1月5日止,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。具体名单如下:
序号
|
姓名
|
报考岗位 |
考核成绩 |
1 |
田宇
|
外国语学院教师(二) |
91.2 |
如对拟聘用人员如有不同意见,请于2024年1月5日前署实名向有关部门反映。
监督电话:
鞍山师范学院人事处:0412-2960868
鞍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:0412-2962668
鞍山师范学院
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
声明:内容以官方为准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